复混肥料生产是将氮、磷、钾三种养分经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 由于其生产工艺性质的原因,其产品的养分含量极易产生不均匀,因此出现不合格品也是企业所难免的。但是,复混肥料国家标准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保证出厂产品批批为合格品。鉴于此,企业为保证其产品质量,必须对生产工艺技术参数严格加以控制。同时,还要有明文规定,对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控制不合格品的发生率。当企业生产配方调整时,产品质量极易产生波动。在原料质量、配方稳定的情况下,产品质量不应该发生大的波动。对企业的产品连续出现不合格品,应查找原因,尽快加以解决,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发生率。二是返工的技术处理问题。对不合格品,应重新进行破碎、搅拌、造粒。如采用不合格品与合格品兑混的方法,同样会造成养分含量的不均匀。因此,对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待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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