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害虫产生抗药性,提高药物杀虫效果,减少药物用量,降低杀虫成本,可混合使用不同毒杀机理的杀虫剂,包括使用增效剂。一般以一种击倒剂和一种致死剂相组合,然而现在出现了许多两种击倒剂和内种以上的致死剂,还包含增效剂,甚至增效剂也不只一种的混剂,配方越来越复杂,很多配方都未经过科学论证。目前,公认的混配原则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 1、混剂不降低单剂的药效。单剂混合后应为增效或协同作用,害虫防治中混剂的用量应少于单剂用量之和或同等单剂用量水平以下,其效果优于单剂。 2、混剂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应高于单剂,尤其不能增毒。 3、混剂中各有效成分在混配中不能起化学变化,应性质稳定。 杀虫混配制剂中以拟除虫菊酯之间的混配最多,般用杀虫力强与击倒性能好的两药并加增效剂的混配为最佳选择。其次,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杀虫剂间混用也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为两者的毒理机制不同,靶标部位不同,又无交互抗性。其他还有非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之间的混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