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森林资源和林业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着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扎实依法经营森林。 2011年,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再上新台阶。通过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森林资源和森林经营权属目标责任制,加大森林资源和森林经营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林地征用和占用管理,认真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完成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分解报送工作,加大林业执法力度,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 2011年,全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45件,查处率100%,行政处罚801人,复核市级行政案件95件。木材检查站检查木材10250辆次·31148.8立方米,处罚44辆次·114.74立方米。积极开展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公益林管护工作。 2011年补偿兑现国家级公益林345.18万亩·省级公益林339.81万亩,兑现资金4884.06万元。各县区已完成县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的修编工作并通过审议。通过积极实施“利剑2011”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松毛虫·天牛综合防治,有效降低了防治区害虫种群密度。 2011年,全市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2.42万亩,受灾率为2.54,低于省下达的6.8的防治指标。 201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9.85万亩,其中无公害区防治面积37.6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4.57%,高于省目标16.57个百分点。实施苗木产地检疫2614.9亩,松木包装材料复检率达到90%以上,外调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市森林治安重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以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强化执法质量,着力开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林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2011年,共查处林业案件878件,处理犯罪分子10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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