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对病原微生物的作用机制非常复杂,大致可概括为杀菌和抑菌两方面,前者是杀死菌体,后者是抑制其生长发育或器官形成。杀菌剂防治病害的方式主要是保护作用与治疗作用。保护作用是指药剂仅对施药部位表面的病原菌表达杀菌或抑菌活性,阻止病原菌侵入植株,而对在施药前已经侵入植株内部的病原菌无效。治疗作用是指药剂可以通过内吸或渗透作用进入植物体内,杀死或抑制已经侵入的病原菌,铲除已经建立的侵染点。 保护性杀菌剂仅有保护作用,大多为杀菌谱广而杀菌活性较低的药剂,需在病害发生前施药,起预防病害的作用。 通常兼具保护作用和治疗作用,施药时间比较灵活。根据治疗作用强度和范围的不同,又可区分为局部治疗性杀菌剂和系统治疗性杀菌剂,后者就是内吸杀菌剂。 局部治疗性杀菌剂具有一定的内渗性或局部内吸性,能深A施药部位表皮层之下或浅层组织,杀死或抑制已经侵染的病原菌。 内吸性杀菌剂施用后能够被植物体所吸收,并在植物体内系统输导。输导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向顶性输导,即药剂由植物根部吸收后随蒸腾液流向植株顶部输导。另一种是向基性输导,即药剂被植物体吸收后沿韧皮部内光合产物的输送途径由顶部向基部输导。当前的内吸性杀菌剂多具有向顶性输导能力,部分品种可双向输导。 另外,还有一些病害防治药剂具有激发植物抗病性的作用。例如,苯并噻二唑(BTH)、中科2号(5%寡聚半乳糖醛酸)、中科6号(2%氨基寡糖素)、康壮素、0S施特灵等。这类药剂与杀菌剂不同,其本身并不能杀菌或抑菌,而是通过诱发植物本身的防卫反应,表达抗病性,来达到控制病害的目的,可称之为“植物诱抗剂”。但由于当前种类很少,尚待建立合理的评价方法和使用技术,有时也归入杀菌剂中一并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