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肥”与“复混肥”是一回事
最近有不少农资企业及农民朋友来电,询问对“复肥”、“复混肥”等名词的规范解释。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钙镁磷复肥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磷肥与复肥》杂志主编、郑州大学教授许秀成。 记者:目前,国内外有关资料对“复肥”、“复混肥”名称的解释不一,请许教授谈谈这两个名词的规范解释。 许秀成:我国一直是以英文“compound fertilizer”对应“复混肥料”。根据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Compound fertilizer的定义,其含义为:一种肥料含有至少2种可申报的氮、磷、钾作物养分,它们是由化学方法或掺混或二者兼有的方法制得的二元、三元肥料统称为“复合肥料”。可见“复混肥”就是“复合肥料”。 记者:在生产、经销、使用和媒体报道中,通常所说的“复肥”是否跟“复混肥”同义? 许秀成:通常所说的“复肥”应该就是指“复混肥”。因为农民、农资部门、生产厂家对化学方法制得的二元、三元肥料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均直呼其名称或其简称“一铵”、“二铵”、“硝酸磷”,只有我们磷肥行业统称它们为“磷复肥”,而农民则习惯称“复混肥”为“复合肥”、“复肥”。 记者:把“复混(合)肥”统称为“复肥”是否规范? 许秀成:从历史上看,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开始以基础肥料为原料采用团粒法、挤压法以及粉状或粒状掺混法生产复合肥料。随着这类复合肥料的发展,在名称上使用过“复合肥料”、“混配肥料”、“混合肥料”等多种称呼。我国在1994年第一次制订标准时,采用了“复混肥料”这一名称,其含义是强调这类复合肥是用物理方法混合而制得,以区别于磷铵、硝酸磷肥等化学方法制得的复合肥肥料。不过在当时,“复混肥”与“复肥”还不通用。但在GB15063-2001新标准发布并实施后,“复混肥”与“复肥”就基本上通用,不存哪种称呼不规范的问题了。复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复合肥料,这在国际上是大家都公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