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忽视过期的农药,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它。《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药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标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有用法用量。”对于过期不达标的农药,《农药管理条例》也规定:“处理过期报废农药时,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可见,对于过期农药,一是普通人不能随便销毁,二是国家并不禁止全部销售。 |
|声明:内容来自农学专业学生供稿,仅作为种植技术推广普及,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种地网|手机版|茶叶知识|肥料价格|农药价格| 耕种帮种植网 ( 桂ICP备14001967号 )
GMT+8, 2024-5-14 12:45 , Processed in 0.745596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