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过程中,杂草的防治尤为重要,化学除草是防治杂草的手段之一,省工、省时、便捷。
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为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有时候除草剂会给作物带来很大的药害。
那么,除草剂药害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除草剂药害如何解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除草剂药害产生的原因1、除草剂质量欠佳 在除草剂生产、加工过程中,由于某一环节把关不严,有害成分超标或混拌不匀,这种除草剂应用在稻田极易产生药害。
2、误用或使用不当 每种除草剂都有其规定的使用范围、时期和剂量,误用、使用时期不当或使用浓度过大都易产生药害。
如快杀稗在水稻苗期施用易产生药害,秧田不表现药害症状,水稻秧苗插入田间后至7叶期表现药害症状;在水稻芽期、幼苗期和拔节期使用2甲4氯易产生药害。
3、混用不当 由于对除草剂的理化性状不了解,除草剂之间混用不当,也是产生药害的因素。
如敌稗与乐果等混用可造成水稻药害。
4、施用方法不当 施药方法不当易引起的药害比较常见。
除草剂使用要求田面平整,施药后保持一定时期的浅水层,如水层淹过心叶则易产生药害。
如瓶甩法施药易产生药害。
5、气候条件 没有根据气候等环境条件科学施药。
气候、土壤等环境因素不仅影响药效,同时也影响药害的产生。
影响药害产生的主要气候因素有温度、湿度、降雨、风和光照等,其中,以气温、光照影响最为明显。
低温容易形成药害,寡照容易产生药害,土壤有机质低的易产生药害。
6、整地质量欠佳 本田整地不平易产生药害,同时较高处灭草效果不好。
7、秧苗素质 素质差的秧苗易产生药害,反之,壮苗则不易产生药害。
除草剂药害如何解救除草剂药害解救措施有很多。
比如光解,在光照作用下,大部分的除草剂溶液能够进行光解作用,不同类型的光解速度不同。
自然挥发,主要受环境因素制约。
通过土壤吸附,与生物活性及其在土壤中残留与持效期有关。
此外,淋溶、化学分解、生物降解等措施也能够对解除药害有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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