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除草剂很容易出现药害,除草剂根据作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传导型和触杀型两类,传导型除草剂药害症状出现晚,而触杀型除草剂药害症状出现较快且急,导致除草剂出现药害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除草剂本身的性质:安全性差、含有杂质或者剂型不合格、配方不合理、含量过高、添加非法隐性成分。
二、是环境条件的影响:低温多雨、大风天气或施药时期不对均容易造成药害,如2014年5月份黑龙江省出现阶段性低温多雨天气,大豆、玉米田低洼地块、沙壤土地块出现了大面积的淋溶药害。
三、是使用技术:长残效除草剂如咪唑乙烟酸、氯嘧磺隆在低残留浓度下对敏感后作物产生药害;除草剂过量使用、误用、混用及助剂选择不当也会产生药害;施药时期不正确、施药方法有误、施药器械性能差、喷雾技术落后、喷雾器清洗不彻底、田间整地质量较差也常造成药害。
四、是作物因素:作物种类对除草剂的耐性的差异(如水稻不同品种对莎稗磷的耐药程度不同)、作物不同生育阶段的敏感性差异、作物幼苗素质及长势差异等。
五、是对田块的用药历史不了解:调查中发现,随着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者由于对承包土地的用药历史不了解,常常由于上茬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而造成残留药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