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药害,一般分为急性药害、慢性药害和残留药害三种。急性药害发生很快,其症状一般表现是作物叶部有斑点、穿孔、焦灼、枯萎,黄化、失绿或白化、厚叶、卷叶、畸形、落叶;果实出现斑点、变小,褐果、落果不结实、花瓣枯焦、落花.落蕾;根部粗短肥大,缺少根毛、表面变厚发脆或变色、腐烂;植株生长迟缓,株体矮化、茎秆扭曲、甚至全株枯死。而且还会降低种子的发芽率。 慢性药害发生缓慢,症状不明显,很难判断。大多数表现为光合作用缓慢,生长发育不良,延迟结实,果形变小,早期落果,且籽粒不饱满,产量降低或品质,色泽、味道恶化。鉴别慢性药害,一般应与健康植株进行对照。 残留药害是由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或其分解产物引起的。因为在喷药约有40-60%的药量落于地面,至 发生药害的原因如下: 1.把农药错用在敏感作物上。多数无机农药和有机合成农药均有其相应的敏感作物,应严防误用。例如高粱对敌百虫、敌敌畏敏感,百虫、敌敌畏敏感. 2.在作物的敏感阶段用药。作物不同的生育阶段对药剂的抵抗能力不同,一般讲,种子的耐药力最强,多数作物苗期,花期易发生药害,禾本科作物孕穗期对药剂比较敏感,分蘖期至孕穗前对药剂敏感性差。许多除草剂都选择在作物播后苗前施药,避免幼苗产生药害。 3.气温高,湿度大、日照强易产生药害。例如石硫合剂在32℃以上高温天气易产生药害。也有少数药剂在低温情况下使用易产生药害。 4.药量过多,浓度过高或施药方法不当。作物对农药的耐受能力是有限的,如果用药量过多或浓度过高,都会使作物产生药害。特别是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更应注意。在配药和施药时,由于混施不均匀,造成局部药量过多也可能产生药害。 5.不恰当的混用。每种农药都有一定的配合力,错误的混用常常造成药害。例如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有机磷杀虫剂与敌稗等不仅不能混用,也不能在短期前后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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